首页> 中文期刊> 《集装箱化》 >《鹿特丹规则》喜马拉雅条款适用于港口经营人的若干法律问题

《鹿特丹规则》喜马拉雅条款适用于港口经营人的若干法律问题

         

摘要

cqvip:喜马拉雅条款旨在使承运人的受雇人、代理人和独立缔约人等享受承运人的抗辩和责任限制权利,从而保护为承运人履行运输合同而服务的运输合同第三方的利益。该条款起源于AdlervDickson一案,最初由承运人单方面印制在提单上。

著录项

  • 来源
    《集装箱化》 |2013年第12期|22-24|共3页
  • 作者

    傅志军;

  • 作者单位

    上海民远职业技术学院;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