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建筑 >某房地产公司诉衡阳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案

某房地产公司诉衡阳市政府不予受理行政复议决定案

     

摘要

本案为(2019)最高法行申2677号行政裁定,相关焦点问题是:乙房地产公司是否具有行政复议的主体资格,其与投诉的处理是否有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裁定认为,从法律规定看,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对行政行为相对人以外的原告资格和复议申请人资格都以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为前提。针对投诉人的利害关系问题,更是以“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判断投诉人与行政行为是否有利害关系的核心标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