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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餐饮业“霸王条款”说不

     

摘要

辽宁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日前通过《辽宁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对餐饮领域的“霸王条款”首次作出规定。根据这部条例的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在显著位置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务的价格,不得设定最低消费,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餐位费、消毒餐具费、开瓶费等不符合规定的费用。另外.餐饮业经营者承办婚宴等活动时,不得限定消费者接受指定的婚庆公司或提供其他服务的公司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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