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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傳》“放絰而拜”及相關紀事考釋

         

摘要

《左傳·哀公十二年》記魯昭公夫人孟子卒,"孔子與弔,適季氏。季氏不絻,放絰而拜。"對這段紀事,古今注家解説不一,迄無定論。綜合而言,各家所論,主要涉及四個問題:(1)"孔子與弔,適季氏"是弔於季氏家而就其哭位,還是弔公畢而適季氏家?(2)"放絰而拜"者是孔子還是季氏?(3)"放絰而拜"之"絰"與"拜"屬何類别?(4)"放絰而拜"究竟是"禮從主人",還是别有深意?本文結合相關禮儀,嘗試解答上述問題:(1)"孔子與弔,適季氏",指弔於季氏家,季氏爲主人,不絻,故孔子亦放絰。《孔子家語·曲禮子貢問》於《左傳》紀事之後補綴孔子語曰:"主人未成服,則弔者不絰焉,禮也。"足爲明證。"孔子與弔"與"適季氏"是一回事,往季氏家的目的就在於弔季氏,不涉及弔於哀公的問題。(2)"放絰而拜"者是孔子,而不是季氏。《孔子家語》"孔子投絰而不拜",補出主語,可與《傳》文互爲參證。(3)弔服之"絰"實爲葛絰,而非麻絰。孔子之拜,應屬賓主相見禮之答拜,想是季氏迎拜,故孔子答拜。(4)孔子"放絰而拜",是基於"禮從主人"的原則。季氏(主人)既不服喪,孔子(賓)不成其弔,無着絰之理,否則便是失禮。孔子放絰而拜,暴露了季氏不爲小君服喪之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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