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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因违规而停建 诉求工程款获支持

     

摘要

2010年lO月15日,乔某与马某签订施工协议一份,协议约定:由乔某为马某开发建设的一幢住宅楼进行施工,每平方米承包价为150元,马某于每层毛房完工支付乔某70%的工程款。2010年11月25日.该幢房屋因未取得规划许可证,第四层未建完,被镇平县规划局认定为违法建筑立案查处,责令停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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