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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提出和解行政诉讼案件很有必要

摘要

从全国范围来看,行政诉讼撤诉率极高,这与法院大量运用和解方式处理行政诉讼案件有着内在的逻辑联系。笔者认为,法院主动提出和解行政诉讼案件很有必要。行政诉讼案件中和解不等于调解。根据诉讼理论,调解与和解是两种不同的制度。调解主要是民事诉讼中的制度,是在法院主导下,当事人双方就争议的实体权利义务自愿协商,解决纠纷的活动。法官主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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