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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学说作为非正式法律渊源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摘要

当代中国法的渊源是以宪法为核心、以制定法为主的表现形式。这种渊源主要是法的正式渊源,是司法工作人员办理案件的主要法律依据。而在司法实践中,正式的法律渊源并不能完全覆盖案件所涉及的方方面面,为了弥补正式渊源的不足,又存在着法的非正式渊源。在我国,法的非正式渊源主要有政策、习惯、典型案例、道德规范、法律学说等。本文主要对法律学说在实际裁判中应用的情况进行探讨。法律学说在我国司法裁判中的应用,主要是为了更好地解释相应的法律规定或者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时作为一种参考,一般情况下并不能作为司法裁判的直接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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