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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住有所居”到“住有宜居”--广西出台全区首个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

         

摘要

【保障性安居工程】 保障性安居工程是指由政府负责建设的,以实际成本价或者低于市场租金价格向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宅建设示范工程。我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包括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建设以及城市棚户区、国有工矿棚户区、国有林业棚户区(危旧房)和国有垦区危房、中央下放地方煤矿棚户区、农村危房改造等。

著录项

  • 来源
    《广西城镇建设》 |2013年第10期|66-72|共7页
  • 作者

    陈飞燕;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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