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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案追究“究”什么?

         

摘要

连续读过的几篇关于法院错判案子的报道,使笔者产生了文题所说的疑问。湖北监利县一农民因8万多元的债权向洛阳市郊区法院起诉,打了10年官司,奔波5万多公里,耗资8万元,经过几级法院判决,直至告到最高人民法院;陕西省三级法院(泾阳县法院、成阳市中院、省高院)5年间5次错判同一案件,因"人大监督一追到底",最近"才有结果";贵阳市中院错判一行政诉讼案件,原告不服,上诉贵州省高院,省高院撤销原判责令重审,中院重审维持原判,后来省高院作了大量调查工作,并先后5次召开审判委员会会议,对依法判案"意见一致","态度明朗",可由于"多方面关注",法院欲判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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