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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治污3省未达标

             

摘要

环境保护部2008年4月21日消息:与历年一样,淮河水污染防治工作2007年再度“欠债”,除山东外,河南、江苏、安徽均未达到《目标责任书》要求。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目标责任书(2005-2010年)》(以下简称《目标责任书》)要求,2007年,山东、江苏、河南3省《“十五”计划》、《工业废水治理规划》中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应达到90%,安徽省应达到85%。而检查结果显示,山东、河南、江苏、安徽《“十五”计划》治污工程项目完成率分别为9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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