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律师和法学家 >如何设计劳动者人身受损责任人及其再救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的精读及质疑

如何设计劳动者人身受损责任人及其再救济——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的精读及质疑

     

摘要

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受到人身损害应向谁主张救济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置了各种归因和任责主体。然而,当一个受损害事实出现而触及多个法律关系时,该《解释》却无法理清各法律关系下救济的冲突、体现社会生活底线的公平原则和过错责任原则。本文试图封该《解释》作精读後,提出质疑和建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