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外交流》 >涉外定牌加工的商标侵权问题研究——案例综述

涉外定牌加工的商标侵权问题研究——案例综述

         

摘要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强化了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同时,明确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上述规定.2013年《商标法》的第三次修订,正式将声音确定为商标法的法定商标要素.现行2019年版《商标法》第8条规定,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实务中,获准保护的声音标识有腾讯QQ的"滴滴滴滴滴滴"提示音、酷狗音乐的"hello,酷狗"开机音乐以及新闻联播的开头曲目等.声音商标的保护与传统商标的保护相同,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5的规定,声音商标的侵权也同样要求与商品和服务相关联,单纯的叙述或者哼唱特定声音商标的内容,而不与商品或服务产生关联不符合前述五十七条的规定,不构成侵权.近10年来,围绕涉外定牌加工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这一问题,实践中产生了许多法律纠纷和诉讼,是知识产权理论和实践领域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新的商标法的修订和民法典的实施对涉外定牌加工商标侵权的认定会带来哪些影响?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