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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位与暗合——试论我国当下有关宪法与民法关系的四种思维倾向

     

摘要

宪法与民法之间本应保持一种具有适度张力的相倚关系,但在当下我国的现实语境之中,尤其是在近年所谓“宪法司法化”的进程中,曾出现了可谓“泛宪法思维”、“超民法思维”以及“脱宪法思维”等三种彼此不同、却又互相纠葛的错位倾向。其中,前二者曾以混在的结构,在2001年的“齐玉苓案”中得到了典型的体现,而后者则可从2006年的“河南地域歧视案”中窥之一斑;至于刻下《物权法草案》中所可能存在的另一种可谓“泛民法思维”倾向,也恰好与“脱宪法思维”倾向构成了一种微妙的契合;凡此种种法律思维上的错位与暗合,已然在我国当下云诡波谲的时代背景中形成了一副有关宪法与民法之间关系的混乱图景,有待于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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