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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行政审查中的“公示性公告”与“送达性公告”之辨析(一)——广东黑天鹅饮食文化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第三人哈尔滨黑天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准商标转让行政纠纷案

         

摘要

<正>黑天鹅案案情信息原告:广东黑天鹅饮食文化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黑天鹅公司)被告: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第三人:哈尔滨黑天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哈尔滨黑天鹅集团)

著录项

  • 来源
    《中华商标》 |2010年第8期|33-37|共5页
  • 作者

    姜庶伟;

  • 作者单位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商标法;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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