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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资源增值税退税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

         

摘要

cqvip:2010年12月27日财政部公告,回收经营企业再生资源(废铜等废旧物资)增值税退税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此公告虽没有明确表示退税政策是否会延续,但有消息传出,再生资源回收经营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于2010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后,不再延续。废铜增值税改革政策出台以后,国内废铜成交情况较前期明显活跃。2011年废旧物资增值退税不再延续实施,将会大幅增加下游企业的采购成本,由此废铜价格的波动幅度及速度也将受其影响,其与电解铜价格波动幅度趋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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