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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律師執業權利 規範律師執業行為 積極推動律師事業健康發展

     

摘要

郭声琨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全力做好律师执业权利保障和规范管理等各项工作,积极推动律师事业的健康发展。郭声琨指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健全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制度措施,完善侦查阶段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工作制度,是深化公安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依法保障律师接受委托权、案件知情权、会见通信权、提出意见权等权利。公安机关要修改完善《公安机关执法细则》,对保障律师在侦查阶段参与刑事诉讼的各个环节、各个步骤作出细化规定,明确办案标准,避免执法随意性,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辩护、代理职责。对於律师会见,郭声琨要求,公安机关要推进看守所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办理律师会见手续,严禁随意要求辩护律师增加会见手续和提供材料。同时加快建设法律援助中心驻看守所工作站,依法保障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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