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法律:中英文版 >淺析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作爲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件責任分配的唯一依據——析葛宇斐訴沈丘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淺析交通事故認定書能否作爲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件責任分配的唯一依據——析葛宇斐訴沈丘縣汽車運輸有限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周口市分公司、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沈丘支公司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案

     

摘要

[案情] 2009年6月17日17时30分左右,被告沈丘县汽车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丘汽运公司)雇佣的驾驶员鲍士许驾驶豫P28950/P6255挂号重型半挂货车,沿沪宁高速公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汤山出口匝道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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