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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警示标志管理不可缺位

             

摘要

cqvip:近日,中国法院网登载《道路维修安全警示缺位行人摔倒施工单位有责》一文,该文报道江西省某市公路管理局在道路维修时,设置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倒地后无人管理,未能有效起到有效的警示作用,导致发生一起车辆侧翻、驾车人受伤的重大交通事故。该局被江西省余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赔偿受害人医疗费、颅骨修补费等合计约2.2万元。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公路》 |2013年第5期|97|共1页
  • 作者

    李新拾;

  • 作者单位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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