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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混淆不错位才有利于多层次协调发展

             

摘要

基本医保制度、商业健康保险制度之所以并存于世界,是因为它们各有各的性质和功能定位,并由此产生了不同的筹资、管理和运行方式。如果把它们混淆了、错位了,不仅难以发挥多层次的整体保障功能,也不利于各自的健康发展。社会医疗保险与商业健康保险的不同性质和功能定位,不是人为区分的,说到底是由医疗保障的发展规律决定的。医疗保障的发展必须遵循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原则。

著录项

  • 来源
    《中国医疗保险》 |2013年第3期|39-40|共2页
  • 作者

    韩志奎;

  • 作者单位

    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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