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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关于《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摘要

cqvip: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决策部署,提升我国期货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我会会同相关部委起草了《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外资办法》)。现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期货公司对外商投资开放大致有以下三个阶段:(一)在CEPA项下允许港澳投资者参股内地期货公司。2005年,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简称CEPA协议)框架下,我会发布《关于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参股期货经纪公司有关问题的通知》(证监期货字〔2005〕138号),允许符合条件的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或收购期货经纪公司,持股比例不超过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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