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文告》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新突破的若干意见

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新突破的若干意见

         

摘要

<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流通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流通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9号)、《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甬党[2004]20号)精神,现就加快建设长三角南翼商贸中心,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新突破,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统一认识,创新目标。提高实施商贸流通服务业新突破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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