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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条件

     

摘要

@@ 为积极推进ISO14000系列标准在我国的实施,促进ISO14000国家示范区创建工作深入开展,不断提高区域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水平,国家环保总局对<创建ISO14000国家示范区实施办法>中的示范区条件进行了修改和补充,并于2001年11月2日以环办[2001]124号文将印发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局(厅),要求按创建条件认真组织开展工作,凡符合本条件的可列入ISO14000国家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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