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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防范原则在循环经济立法中的适用

         

摘要

风险防范原则是20世纪70年代中期兴起的一项新原则,依据此原则,当某一行动有可能损害环境或人们的身体健康,即使二者之间不存在科学上的确定的因果关系也不得以此为理由不采取或延迟采取保护环境的措施.这一原则在国际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适用,许多国家都为实施该原则专门制定了一些规范性法律文件.在我国进行循环经济立法的过程中,应当适用风险防范原则,建立风险防范保证金制度、环境风险信息收集和检测制度、环境风险证明责任转移制度等多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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