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在清末这一动荡的年代,随着西学东渐的逐渐加深,清朝政府为了挽救自己的统治,在内外交困的压力下颁布了一系列法律。长期的重农抑商政策以及政府对思想的钳制,使中国一直以来没有形成独立的著作权保护制度,直到大清灭亡的前一年,《大清著作权律》的颁布宣告了中国第一部著作权法的诞生。毫无疑问清政府在著作权立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改变。与此同时,我们要看到《大清著作权律》中也有“常”的一面,一方面是传统版权观念的精神延续,另一方面是对列强文化压迫的反抗。“西学为体,中学为用”,我们应该以何种视角审视传统法律文化与外来法律文化,是一个迫切的问题。本文从《大清著作权律》突破传统与坚守传统两个方面论述,分析立法背景以及条文条款的由来,探讨著作权发展过程中如何辩证看待“变”与“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