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集体经济 >关于产品质量检查、整改要求达到十项目标的通知

关于产品质量检查、整改要求达到十项目标的通知

     

摘要

正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城市轻工(一轻、二轻、手管、工艺美术)厅、局、总公司,长芦盐务局:轻工业系统从今年三月下旬开始进行产品质量大检查以来,由于贯彻国家经委经质[1985]310号通知的精神和我部提出的七点要求,总的质量检查进展情况是好的。多数地区对这项工作是重视的,有成效的,查出了一批产品质量波动下降的企业,并分别作出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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