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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的专项调查: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后五保户生活堪忧

             

摘要

安徽省民政厅的报告引起了民政部的高度重视,今年7月中旬,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派调查组赴安徽省,就费改税前后农村五保户供养状况进行专题调研,要求务必把情况吃透,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调查组在完成了调研工作后向民政部党组提交了调查报告。一、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前五保户供养状况安徽省共有19.4万名五保供养对象,全省敬老院2187家,集中供养五保老人36908人,其余157431人由所在村分散供养。按照规定,无论是集中供养还是分散供养,其标准均不得低于当地农民的平均生活水平。1999年,安徽省五保户平均供养标准为:集中供养1489元/人.年,分散供养1243元/八年。供养资金的来源主要是村提留。至于各个乡镇实际采取的方式,又有所不同,有的采取村收乡管的办法、有的是村统筹钱,村民小组统筹粮,有的由乡镇统筹钱,村和村民小组统筹粮,少数乡镇由乡级财政拨付。二、税费改革后五保供养经费严重不足《安徽省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方案》规定:取消现行的乡统筹,重新调整确定农业税税率,最高不得超过按农民常年产量核定的年收入的7%,今后五项事业所需经费由乡镇政府通过财政预算予以安排改革村提留征收和使用办活,改革后采用农业税附加和农业特产税附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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