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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于2006年5月12日发表公告,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做出反倾销终裁决定

         

摘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2004年11月12日发布立案公告,决定对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以下简称被调查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商务部对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和倾销幅度、被调查产品是否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及损害程度以及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了调查。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规定,于2005年8月4日发布初裁公告认定原产于日本、韩国的进口核苷酸类食品添加剂存在倾销,中国大陆产业遭受了实质损害,并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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