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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地方立法权限探析

     

摘要

税务师行业一直呼唤立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未有实质进展。有鉴于全国人大立法短期内难以实现,部分省市开展了地方立法相关工作,但是普遍遇到了立法权限的问题。因此,本文针对税务师地方立法权限问题作以下初步分析。一、税务师立法不属于税收基本制度。2000年通过的《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八)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税收、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而在2015年修正的立法法中,将第八条第八项中的“税收”去掉,改为“基本经济制度以及财政、海关、金融和外贸的基本制度”,增加第四项“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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