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原文化研究 >“理”在中国文化中的意义

“理”在中国文化中的意义

     

摘要

“理”在整个中国文化发展史上是非常核心的范畴,也是文化转型的标志性概念.在先秦诸子百家的文献中,实际上都不大讲“理”.“理”的概念演变史就是一部儒家思想融合与发展的历史.其第一个层面是所谓“事理”;第二个层面是所谓“情理”;第三个层面是所谓“义理”;第四个层面是所谓“道理”.“理”和“性”在中国传统中是各有意指的,理学中有时讲“性理”,亦非今人所谓“理性”.西方的“理性”观念传入中国之后,有一个逐步理解和消化的过程,中间还存在着很多变形与融合.“理性”往往是和客观的认识活动、科学实验、自然发现等工作联系在一起的,是实证性科学的另外一种表达方式,代表了科学的根本精神.二程讲“天理”其实是从本体论意义上立言的,天理含摄了万物,或者说天理就是万物存在的依据,是最高的“一”,是“本体论的存有”,是人的存在价值得以实现和能够被说明的根本依据.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