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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辽人社发20218号)

     

摘要

各市人民政府、沈抚示范区管委会:《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辽宁省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提高失业保险基金统筹层次,提升基金风险共济能力和使用效能,切实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作用,更好地保障参保单位及人员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辽宁省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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