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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清原满族自治县评审通过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

         

摘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加快生态文明建设,走绿色发展、和谐发展道路'要求,认真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有机产品认证对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精准扶贫的作用,围绕我市'一极五业'的发展目标,市质监局在加大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监管工作同时,积极培育和扶持县区开展有机产品认证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清原县政府积极努力下,10月15日,清原满族自治县被国家认监委列为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该示范创建区是抚顺市首家通过的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同时也是省质监局第二家推荐通过的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创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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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品牌与标准化》 |2017年第11期|49|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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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正文语种 c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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