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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审计中的“两错追究”

     

摘要

“两错追究”是对错案和执法过错进行责任追究的一种制度。其适用的对象范围主要是审计执法人员。“两错追究”制当中的“两错”指错案和执法过错。错案系指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审计决定,包括采取的强制措施,存在实质性错误,须依法加以纠正的案件。具体包含以下两方面的内容:(一)未能揭示重大错弊。由于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采用了不恰当的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法,或错误地估计和判断了审计事项,导致重大违规行为未能揭示出来,从而受到有关人员指控并遭受损失。(二)发表了不恰当意见。审计是一种“主观”针对“客观”的过程,有可能发生偏离,如把客观上的正确东西判断为错误的,给予否定,再如把客观上的错误东西判断为正确的,加以肯定。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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