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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背景下的《档案法》修改

     

摘要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够促进政府与公众的合作,创造公开、透明、依法行政的环境,也突出了公众的需求和利益。这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修改过程中重点强调个人档案的利用,档案开放范围等问题。立法宗旨就是立法的目的和指导思想,《中华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要是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表述。一是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二是为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三是为了“促进依法行政”;四是为了充分发挥政府的服务作用。

著录项

  • 来源
    《档案与建设》|2009年第3期|55-56|共2页
  • 作者

    陈楠楠;

  • 作者单位

    苏州大学社会学院,江苏苏州215021;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 入库时间 2023-07-24 21:5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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