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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地方人大在地方立法过程中的主导作用——以法规立项和起草的过程为中心

     

摘要

当前地方人大的法规立项与法规起草机制与程序存在严重缺陷,导致地方政府在某种程度上僭越了地方人大的立法主导权,形成了政府主导的地方立法模式,容易导致地方立法部门利益化。因此,要完善地方人大的法规立项与法规起草机制和程序,充分发挥地方人大在法规立项与法规起草过程中的主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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