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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社会与行政国家再造:一个行政学的阐释框架

     

摘要

通过对风险社会以及古典行政学相关理论的分析,同时结合发达国家风险治理的国际经验,本文认为风险社会所诱发的行政国家的适应性激变,对传统行政国家的三大基础提出了不同程度的冲击和挑战,推动了风险国家的形成.作为一种新的治理类型,风险国家在国家的角色职能、国家能力、制度范式以及行政文化等方面,都与传统行政国家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作为当今世界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中国社会面临着社会各类风险的叠加效应,同时中国的国家建设面临着建设现代行政国家和融入风险国家的双重任务.本文认为只有采用“1+1”的综合融入式建构策略,中国才能有效地应对不同风险的叠加挑战,并将风险治理有机地融入到国家治理能力和体系现代化的进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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