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摘要
第1章 导论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2 本文的创新点
1.3 本文主要内容与研究方法
第2章 反垄断法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概述
2.1 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一般原理
2.1.1 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主体特点
2.1.2 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对象特点
2.1.3 反垄断民事诉讼救济方式
2.2 反垄断民事诉讼制度与普通民事诉讼的区别
第3章 垄断协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3.1 原告在垄断协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2 被告在垄断协议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3.3 部分垄断协议举证责任倒置的进步意义
第4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
4.1 原告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4.1.1 一般主体作为被告的举证责任
4.1.2 公用企业和具有独占地位经营者作为被告的举证责任
4.2 被告在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4.3 简化原告证据收集工作的进步意义与不足
4.4 引入专家证人制度的进步意义
第5章 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建议
5.1 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立法依据
5.2 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方面的不足之处与借鉴意义
5.3 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举证责任分配的建议
5.3.1 放松对原告起诉状中证据的过高要求
5.3.2 明确反垄断法案件的证明采用优势证据占优的证明标准
5.3.3 赋予反垄断执法机构作出的被告违法认定一定的证明效力
5.3.4 规定损害赔偿的具体计算方法,明确原告的举证责任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