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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就业能力视角的我国退役士兵就业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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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1 绪论

1.1 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

1.1.1 研究背景

1.1.2 研究意义

1.2 概念界定与研究对象

1.2.1 概念界定

1.2.2 研究对象

1.3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1.3.1 研究方法

1.3.2 技术路线

2 理论依据

2.1 公共产品理论

2.2 人力资本收益递增理论

2.3 就业能力理论

2.4 劳动力市场供求理论

2.5 劳动力市场搜寻与匹配理论

3 文献综述

3.1 国内文献综述

3.1.1 安置史类研究

3.1.2 职业技能培训研究

3.1.3 经济补偿研究

3.1.4 社会保障及社会保障法研究

3,1.5 “二元”安置研究

3.1.6 其他研究

3.2 国外文献综述

3.3 简要评述

4 就业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历史沿革与现状分析

4.1 初步形成阶段(1950~1965)

4.2 停滞混乱阶段(1966~1974)

4.3 调整改进阶段(1975~1983)

4.4 快速变革阶段(1984~2000)

4.5 深入发展阶段(2001至今)

5 基于社会调查的实证分析

5.1 调查问卷设计与调查基本情况

5.2 调查结果实证分析

5.2.1 问卷结果的指标化及指标化后的特征分析

5.2.2 主观认知方面的实证分析

5.2.3 客观能力方面的实证分析

5.2.4 主观客观方面相关性的实证分析

5.3 实证分析结果

6 退役士兵就业安置与就业能力提高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6.1 影响就业的各种不匹配因素增强

6.1.1 自身就业能力与对就业的认识不匹配

6.1.2 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能力提升不匹配

6.1.3 原有军事知识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

6.2 缺乏决策协调机构,安置主体服务不到位

6.2.1 管理机构分散,缺乏统一的决策协调机构

6.2.2 安置主体服务欠缺,退役士兵创业积极性不高

6.3 安置主体间责任关系没有理顺,责任不平衡

6.3.1 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大于中央政府

6.3.2 欠发达地区承担的责任大干发达地区

6.3.3 国有单位承担的责任大于非国有单位

6.4 经济补偿制度不完善、不规范

6.4.1 退役金基本标准偏低,服役环境差异体现不够

6.4.2 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不合理,补助依据不规范

6.5 就业安置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6.5.1 针对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缺失,法规位阶低

6.5.2 法律法规时滞明显,表述缺乏针对性

6.5.3 安置政策与户籍制度改革不协调

7 国外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与促进就业研究

7.1 主要国家的相关措施

7.1.1 美国:完善的法律法规及全面的保障措施

7.1.2 英国:协助性安置机构及针对性就业援助

7.1.3 俄罗斯:完备的法律体系、较强的培训接续性

7.1.4 其它国家退役军人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及实践

7.2 对比分析及国外经验的可借鉴之处

7.2.1 职业培训和促进就业项目对比分析

7.2.2 可借鉴的经验

8 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和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建议

8.1 保持军事人力资本,对口匹配就业

8.2 重视职业培训宣传,实现角色转变

8.2.1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参训水平

8.2.2 适应新的身份,降低转换成本

8.3 开展全方位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

8.3.1 实行差异培训,提高培训效果

8.3.2 创新培训方法,改进培训内容

8.3.3 加强后勤保障,提升就业能力

8.3.4 延伸职业技能培训的其他工作

8.4 理顺就业安置主体之间的关系

8.4.1 平衡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的关系

8.4.2 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减轻安置负担

8.4.3 打破用人单位性质与承担安置责任的关系

8.5 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改善经济补偿制度

8.5.1 实行基本标准联动,增发标准挂钩

8.5.2 统一、规范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

8.6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就业管理与服务

8.6.1 提升法律规格及配套措施,增强针对性

8.6.2 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营造宽松环境

8.6.3 健全退役士兵的就业管理

9 结论与展望

9.1 研究结论

9.2 创新之处

9.3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附录

作者简历及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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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士兵退役安置是指国家依据一定的法律和规定,在士兵退出现役时,对其服役期间的贡献和因退役而导致环境条件变化对生活造成的影响给予资金和相关服务保障,是使之重返并适应社会的一种制度安排。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由于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入,经济形势有了很大变化,原有的安置政策越来越难以维持,退役士兵安置难逐渐成为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同时,学术界目前的研究成果大都集中于政策及其实施的总结与探讨,相对缺乏研究深度和理论高度;对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及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研究较为缺乏;很少有对政策相关者进行深入的调查及访谈。因此,其论述和结论缺乏实证支撑和政策实施效果分析。
  本文从提升就业能力的视角,应用公共产品理论、人力资本收益递增理论、就业能力理论、劳动力市场供求理论及劳动力市场搜寻与匹配理论,研究受社会关注度较少而社会影响力却较大的退役士兵的就业安置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具体的研究对象为政府扶持自主就业但不负责安排就业的义务兵和服现役12年以下的士官、既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就业也可以选择自主就业的服现役12年以上的士官。就业安置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二是在地方政府扶持下领取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后选择自主就业。
  本文就所进行的问卷调查结果进行了实证分析,包括一般的描述性分析和基于统计的假设检验、最小二乘回归等手段的深入分析。通过从结果中提取的退役士兵对就业的主观认知指标及客观能力指标进行其特征和相互关系的研究。实证分析发现,退役士兵除对就业的信心水平以外,其它所有的指标都受到少量因素影响或影响因素中存在主导因素;士兵的各项客观能力指标之间具有更易于观测的相互联动关系;士兵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能力方面均存在显著的个体差异,但前者相互不影响而后者相互影响;士兵对自己专业技能的自信程度较其他主客观指标明显偏低,且不易受到其他指标的影响;士兵的主观认知和客观能力之间具有潜在的相互联动关系。本文的实证分析,显示了退役士兵的就业关心程度、就业需求、对提升就业能力的路径选择,以及自身能力所呈现的特点。
  在上述分析及查阅相关资料的基础上,本文分析了退役士兵就业安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退役士兵自身就业能力与其对就业的认识不匹配、职业技能培训与就业能力提升不匹配、原有军事领域技能与市场需求不匹配;管理机构分散,缺乏统一的决策协调机构、安置主体服务欠缺,退役士兵就业积极性不高;地方政府承担的责任大于中央政府、欠发达地区承担的责任大于发达地区、国有单位承担的责任大于非国有单位;退役金基本标准偏低,服役环境差异体现不够、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不合理,补助依据不规范;针对退役士兵安置的法律缺失,法规位阶低、法律法规时滞明显、表述缺乏针对性、安置政策与户籍制度改革不协调等。
  存在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包括:退役士兵高估了自身的就业能力;职业技能培训缺位或不到位;军人劳动的特殊性以及存在较高的职业转换成本;计划经济时期划定的管理权限与市场经济改革各方权利主体的利益多元化;政府对社会资源进行全面的垄断性控制;中央与地方财政负担激励调节机制不尽合理;区域经济发展不均衡;国有单位承担就业安置责任的单一化延续;对经济形势的变化估计不足、管理相对僵化;我国长期以来法制建设滞后,且社会在不停地变化,法律及配套措施只能在不断地完善,而完善需要一个过程。
  为了扩展研究思路,本文研究了美国、英国、俄罗斯、印度、意大利、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对退役军人的职业培训和就业促进措施,总结了其可借鉴之处,即设立专门机构负责退役军人的就业工作;拥有与时俱进的、系统全面、高度可操作性的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体系;具有方式灵活、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教育援助与职业技能培训;把可持续发展作为退役军人职业技能培训的着眼点等。
  最后,本文提出了提升退役士兵就业能力、促进就业的政策建议。即保持军事人力资本,对口匹配就业;重视职业培训宣传,平稳实现角色转变;开展全方位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就业能力;理顺就业安置主体之间的关系;与经济发展相协调,改善经济补偿制度;完善法律法规体系,强化就业管理与服务等。
  本文在对口匹配就业、“定制化”职业技能培训、建立过渡性就业安置基地、设立全国退役军人安置管理总局、出台《退役军人安置法》等方面做了一些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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