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 绪论
1.1 问题提出
1.2 文献综述
1.3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1.4 可能的创新之处
2、 逻辑起点:民事执行和解的基本理论
2.1 民事执行和解内涵及定义
2.2 民事执行和解法理原则
2.3 执行和解的定性剖析
2.4 执行和解的效力剖析
2.5 执行和解的价值
2.3.1 有利于维护社会多元价值
2.3.2 有利于提高执行效率
2.3.3 有利于彻底化解纠纷
2.6 执行和协议与原生效法律文书的关系
3、 实证考察:实践中执行和解的运行情况
3.1 样本选择与数据说明
3.2 实证研究及发现
3.2.1 法院参与和解情况
3.2.2 和解协议的内容解析
3.2.3 和解协议的履行情况
3.2.4 违约救济方式
3.3 揭示的问题梳理
3.3.1 法院参与和解的现实背离
3.3.2 执行和解协议不规范
3.3.3 和解次数和履行期限无限制
3.3.4 申请人违约无法律规制
4、“和而不解”再思考:缘由解析
4.1 过期的执行理念
4.1.1 无法摆脱的执行不能
4.1.2 流于形式的执行监督
4.2 不完善的执行和解制度
4.2.1 法院的角色与职责的缺位
4.2.2 必要审查的缺失
4.2.3 存在罅隙违约救济机制
4.2.4 和解协议强执行力的缺乏
4.2.5 含糊的执行保障制度
4.3 不健全的社会诚信体系
5、突破与构建——破解“和而不解”困局的路径探索
5.1 立法层面的制度的建议
5.1.1 确立法院引导者、监督者的法律地位
5.1.2 合理规定和解的次数和履行期限
5.1.3 授予法院对执行和解的审查权
5.1.4 增设执行和解协议效力确认之诉
5.1.5 当事人救济权利的重构
5.1.6 引入个人破产制度
5.2 执行和解制度构想的逻辑框架
5.3 司法层面的制度建议
5.2.1 规范和解协议的达成程序
5.2.2 执行监督实质化
5.2.3 合理运用多种执行保障措施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谢
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