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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计算机字体著作权侵权纠纷类案分析

目录

第1章 绪 论

1.1选题背景与研究意义

1.2国内研究现状

1.2.1关于计算机字体法律属性的研究

1.2.2关于计算机字体单字的独创性研究

1.2.3关于计算机字体著作权保护涉及的利益平衡问题的研究

1.3 国外发展现状

1.4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1.4.1 研究内容

1.4.2 主要研究方法

第2章 样本选择及数据分析

2.1 案例数据来源与宏观统计分析

2.2 代表性案例梳理

2.2.1方正诉潍坊文星案

2.2.2方正诉暴雪案

2.2.3中易诉微软案

2.2.4李林哥特诉百度案

2.2.5方正诉宝洁案

2.2.6张海山系列案

2.2.7叶根友诉肯德基案

第3章 争议焦点

3.1 计算机字库字体的法律属性

3.1.1 法院裁判观点综述

3.1.2 法院不支持计算机字库字体属于美术作品的理由

3.1.3 法院支持计算机字库字体属于美术作品的理由

3.2 字库中的单字能否具有独创性

3.2.1 法院裁判观点综述

3.2.2 法院不支持对字库中的单字独立进行著作权保护的理由

3.2.3 法院支持对字库中的单字单独进行著作权保护的理由

3.3 使用字库中的字体是否涉及默示许可

3.3.1 法院裁判观点综述

3.3.2 相关案例

第4章 焦点评析

4.1 计算机字库字体的法律属性

4.1.1 计算机字体与计算机字库应区分保护

4.1.2 计算机字体(字型设计)的可版权性

4.1.3 小结

4.2 有独创性的字库中单字能独立构成美术作品

4.2.1 独创性的内涵及构成要件

4.2.2 字库中单字独立受到著作权保护的利益平衡问题

4.2.3 小结

4.3 字体侵权案中的默示许可问题

4.3.1 著作权默示许可的内涵

4.3.2 著作权默示许可的认定原则

4.3.3 小结

第5章 关于样本案例的拓展思考

5.1 明确计算机字体合理使用的范围

5.2 界定字库产品权利用尽的边界

5.3 适用合法来源原则

结论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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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计算机字体的存在感越来越高,随之而来的法律问题也越来越多。我国现行法律体系对于计算机字体如何进行保护的问题没有具体条文规定,因此各地法院对待这类案件的裁判结果不一。通过梳理近几年发生的与计算机字体有关的侵权纠纷,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字库字体整体是否受到著作权法保护、单字能否独立构成作品以及字体侵权纠纷中的默示许可问题这三个方面。首先,应当将计算机字体与计算机字库分别纳入不同的作品范围,在判断独创性时两者互不影响。再从作品的构成要件着手,分析计算机字体的有形复制性、创作过程中投入的创造性劳动和其艺术性,得出计算机字体属于著作权客体的结论。第二,计算机字体中单字能否构成作品的判断方法是从“独立完成”和“创造性”两个点进行分析,从而判断字库中具体单字是否达到著作权法要求的独创性标准。从法经济学的角度衡量独创性是否达到美术作品的要求,若满足要求,则单字可以独立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第三,对著作权领域默示许可的认定要同时考虑著作权的绝对权性质以及各方利益平衡的问题,具体体现在默示许可的行为方式和主客观要件两个方面。其中,主客观要件分别是权利人的意愿、合理的期望以及是否支付合理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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