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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h】

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确定规则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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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绪 论

1.1 选题背景与选题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综述

1.2.2国外研究综述

1.3 研究思路及方法

1.3.1 研究思路

1.3.2 研究方法

第 2 章 软件著作权赔偿规则案例数据实证分析

2.1 研究数据

2.2 侵犯软件著作权赔偿案件统计分析

2.2.1 侵权损害赔偿规则运用情况

2.2.2 赔偿损害赔偿数额地区差异

2.2.3 不同软件类型获赔状况差异

2.2.4 法定赔偿规则酌定因素分析

2.3 损害赔偿数额与酌定因素相关性分析

2.3.1 变量选取与描述

2.3.2 总体案件与相关因素相关性分析

2.3.3 类型案件与相关因素相关性分析

第 3 章 软件著作权赔偿规则司法适用的现实困境

3.1 传统赔偿规则难以适用

3.1.1 权利人实际损失难以计算

3.1.2 侵权人违法所得难以计算

3.2 法定赔偿规则适用泛化

3.2.1 法定赔偿规则适用程序不规范

3.2.2 法官的自由裁量缺乏相应标准

3.3 法定赔偿规则规定混乱

3.3.1 法定赔偿规则的性质不明确

3.3.2 法定酌定因素缺乏适用规则

3.3.3 法定赔偿法计算方法不完善

第 4 章 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确定规则的完善

4.1 损害赔偿确定规则体系的完善

4.1.1 促进传统赔偿规则的回归

4.1.2 规范法定赔偿的适用规则

4.1.3 完善法定赔偿的酌定因素

4.1.4 规范法定赔偿的计算方法

4.2 加强证据规则在确定规则中的使用

4.2.1 证据与损害赔偿额

4.2.2 重视运用证据规则

4.3 在著作权法中确立惩罚性原则

4.3.1 确立惩罚性原则的必要性

4.3.2 规范惩罚性原则适用规则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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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软件著作权侵权赔偿确定规则是权利人权益的重要保障。我国法律规定的赔偿规则共有三种方法,分别是实际损失法、违法所得法及法定赔偿法。  从337份软件著作权侵权案件生效判决中来看,实际损失法适用率为1.7%,违法所得法适用率为2%,法定赔偿法适用率为96.3%。传统赔偿方式逐渐边缘化;法定赔偿适用泛化;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获赔率低;不同地区的获赔情况存在差异;不同软件类型的获赔情况存在差异;法官对法律规定的酌定因素理解存在偏差,酌定因素的适用率不高。造成上述情况的原因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实际损失法和违法所得法的适用存在现实困难。权利人取证困难,难以证明损失与行为之间的因果关系。二是法定赔偿法适用不规范。法定赔偿法的性质不明确,大量案件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由法官自由裁量。三是法定赔偿规则不完善。酌定因素种类不完善,适用标准不明确。研究发现,法定赔偿法中与赔偿数额相关性最强的因素是市场价值,表明数额确定最大程度上取决于涉案软件的市场价值。不同软件类型、被告经营规模对赔偿数额具有一定影响。软件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确定的依据是权利人实际损失,无论是哪种确定规则都应以权利人实际损失为轴心确定赔偿数额。应当改善软件实际损失法和违法所得法的适用环境;加强运用证据规则;规范法定赔偿规则的适用、明确计算方法、完善酌定因素种类、规范酌定规则适用标准;确立惩罚性赔偿原则。法官自由裁量权在事实和法律的框架内行使,充分保障权利人权益,提高侵权成本,遏制侵权行为,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推动我国创新发展。

著录项

  • 作者

    袁鸿志;

  • 作者单位

    湖南大学;

  • 授予单位 湖南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非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屈茂辉,易前;
  • 年度 202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 关键词

    软件著作权,损害赔偿,确定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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