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1 引言
1.1 选题背景与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研究现状
1.2.1 国内研究现状
1.2.2 国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创新点
2 问题的提起:孔玮诉宇之源案
2.1 孔玮诉宇之源案案情简介
2.1.1 案件始末
2.1.2 判决结果
2.2 案件争议点: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核心问题
2.2.1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中“一般消费者”的理解
2.2.2 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与侵权行为的认定
3 从孔玮诉宇之源案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要素
3.1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主体
3.1.1 对“一般消费者”判定标准的质疑
3.1.2 孔玮诉宇之源案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主体分析
3.2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方法
3.2.1 曾经的“隔离对比”和“要部判断”法
3.2.2“整体观察,综合判断”
3.2.3 孔玮诉宇之源案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方法
3.3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3.3.1 产品种类相同或相近似的判定
3.3.2 产品设计相同或近似的认定
3.3.3 产品局部设计的保护问题
3.3.4 功能性设计特征的判断和设计空间的辅助作用
3.3.5 孔玮诉宇之源案中外观设计专利侵权行为的认定
4 美欧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法律实践与借鉴
4.1 美欧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主体比较分析
4.1.1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主体的法律适用
4.1.2 欧盟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主体的规则与实践
4.1.3 我国与美欧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主体的比较
4.2 美欧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方法比较分析
4.2.1 美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方法的演变
4.2.2 欧盟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方法的法律实践
4.2.3 我国与美欧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方法的比较
4.3 美欧关于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保护范围的规定
4.3.1 美国的相关规定
4.3.2 欧盟的相关规定
4.3.3 我国与美欧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保护范围的比较
5 完善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法律适用的建议
5.1 明确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的判断主体
5.1.1 判断主体的选择
5.1.2“一般消费者”新释
5.2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断方法的完善建议
5.2.1 肯定不同判断方法存在的合理性
5.2.2 不同判断方法之间关系的协调与借鉴
5.3 我国外观设计专利保护范围认定的完善建议
5.3.1 外观设计专利侵权判定的流程规范
5.3.2 明确局部设计保护的地位
5.3.3 功能性外观设计影响的认定和对设计空间的考量
结语
参考文献
引文文献
阅读型文献
作者简历
致谢
河北经贸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