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初阶段即为汉初黄老学派,其发展沿革经历了老子、稷下道家和《黄帝四经》阶段,其法律思想主要体现在陆贾的《新语》和刘安的《淮南子》之中。汉初黄老学派在形成过程中对其他学派的学说进行了融合吸收,主要是儒家的德治思想和法家的法治思想,并将其纳入自身以“道”为核心的法律思想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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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一、黄老学派法律思想发展沿革
(一)老子
(二)稷下道家
(三)《黄帝四经》
二、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内容
(一)无为而治
(二)实行法治
(三)简法轻刑
(四)轻徭薄赋
(五)德治与法治结合
三、汉初黄老学派对传统道、法、儒法律思想的整合
(一)汉初黄老学派对传统道、法、儒三家法律思想的吸收
(二)汉初黄老学派对传统道、法、儒三家法律思想的改造
四、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对汉初社会的作用
(一)汉初统治者对黄老学派“无为而治”思想的采纳
(二)简法轻刑改革
(三)轻徭薄赋改革
五、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退出统治地位的原因
(一)汉初黄老学派法律思想的不足
(二)儒家思想的兴起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