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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宜居城市建设中的政府行为优化与具体路径研究——以W县城市建设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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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摘要

一、绪论

(一)选题背景及意义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1.宜居城市与县级政府行为的相关概念

2.国内研究现状

3.国外研究现状

(三)本文的研究思路和方法

二、W县宜居城市建设中政府行为的现状及问题

(一)宜居城市建设现状及政府工作取得的成效

(二)政府行为存在的问题

1.政府对城市发展规划更新不及时,城市建设未突出县域特色

2.政府对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点线面上功能不完善

3.旧城改造更新相对滞后,新区建设功能不突出

4.城市综合管理体制不顺,精细管理难以深化

三、县级宜居城市建设中政府行为问题的原因分析

(二)公共服务与社会管理职能长期滞后于经济发展职能

(三)针对城市建设的考核机制不完善,公共评价缺失

(四)资源要素制约越来越强,民间投资活力未充分激发

四、国内外宜居城市建设政府行为分析与借鉴

(二)桐庐:加强规划引领,注重精品城市建设

(三)金华:便利的居住环境,浓郁的文化氛围

五、县级宜居城市建设中政府行为的优化思路和具体路径

(一)总体思路

1.理顺各级政府关系,明确县级城市管理主体

2.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激发社会力量参与建设

3.完善县级政府对下属部门乡镇的考评体制机制,体现督考指挥棒的导向作用

4.开放公共服务领域,实现公共管理的社会化,破解资源要素瓶颈

(二)具体路径

1.强化设计规划,进一步理顺城市发展思路

2.完善城市功能,彰显县域城市文化特色

3.加快城市区块建设更新,提升宜居城市发展质量

4.强化政府和公众合力,促进实现宜居城市共建共享

六、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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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县级城市对人口、经济发展承载能力的不断提升,建设县级宜居城市成为政府做好城市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许多县级政府的中心工作。在诸多宜居城市的评价要素中,城市建设水平是最基本、最主要的评价要素之一。鉴于宜居城市建设是一个涉及范围非常广的研究课题,本文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研究的切入口,研究当前我国县级地方城市在打造宜居城市这一目标过程中,在区块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都存在滞后性,使城市建设成为实现宜居这一目标的最大短板。县级政府是县级宜居城市建设的主要推动者,如何充分发挥县级政府作用,通过优化其在城市建设中的一系列政府行为,补齐城市建设这一发展短板,以推动县级宜居城市建设,是本文研究的重点。
  W县是浙江省原26个欠发达县(市),于2015年成功摘掉欠发达的帽子。W县城市有典型古城特点的老城区、环山傍水的自然风貌和独特的城市文化。近年来,W县政府提出打造“宜居宜游城市”的目标,在城市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城市规划、区块改造、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滞后性。这些问题是其他县级政府在建设宜居城市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共通问题。本文以W县为例,以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为着力点,对如何优化宜居城市建设过程中的县级政府行为以及具体路径进行分析研究,希望对其他县级城市实现宜居目标起到一定的借鉴作用。
  本文结合有限政府、服务型政府、公共治理等理论,采用案例分析法、比较分析法等研究方法进行分析。在研究中,以W县为典型个案,提出在宜居城市建设中,该县还存在城市规划衔接不够,功能布局特色不明显;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相对不足;区块更新建设较为缓慢;城市精细化管理难以深化等问题。从县级政府角色定位、职能转变、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以及县级政府所能掌控的资源要素制约四个角度,分析问题根源。在研究中,对典型宜居城市德国小城戈斯拉尔以及国内正在创建宜居城市的桐庐县、金华市所在政府的一些做法进行分析,总结出可供借鉴的经验。在以上研究分析的基础上,尝试提出县级宜居城市建设过程中,县级政府要强化规划引领,找准城市发展方向;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文化品味;加快区块更新建设,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发挥民众作用,促进城市共治共管、共建共享等具体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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