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中国大陆社会力量介入文化遗产事业管理经营问题初探——以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为例
【6h】

中国大陆社会力量介入文化遗产事业管理经营问题初探——以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为例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论文说明:图表目录

声明

绪论

第一章 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始末

1.1大墓发掘简介和建馆经过

1.1.1大墓发掘简介

1.1.2建馆经过

1.2农民集资建馆的动因

1.2.1农民集资建馆目的和动机

1.2.2政府同意建馆的原因

1.3建馆之后的困境

1.3.1国家法制环境因素

1.3.2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的特性因素

1.3.3外部环境因素

1.4大墓博物馆的经营状况

1.4.1运营收支失衡

1.4.2车马坑发掘项目叫停

1.5收归国有

1.6小结

第二章 社会力量介入文化遗产管理和经营的现状

2.1文化遗产事业的管理体制现状

2.1.1文化遗产的所有权

2.1.2非营利性质

2.1.3分级属地化管理

2.1.4政府机构下的专业管理体制

2.2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的管理和经营方式

2.3社会力量介入文化遗产事业的有利条件

2.3.1有关法律依据

2.3.2其他因素

2.4社会力量介入文化遗产管理的制约因素

2.4.1对丁进入管理的法律法规缺失

2.4.2规章程序的限制

2.4.3相关制度的配合度

2.4.4相关机构设置的协调性不显著

2.5小结

第三章 社会力量进入文化遗产管理和经营的经验借鉴

3.1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的特例

3.1.1南指挥村积极参与的动因

3.1.2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认可

3.2对比国外的特许方式

3.2.1意大利的"领养人"方式

3.2.2美国世界遗产的特许经营

3.2.3希腊的韦尔吉纳考古遗址

3.2.4共同特点

3.3可借鉴的经验

3.4对社会力量介入文化遗产事业机制的建议

3.4.1明确原则

3.4.2严格限定

3.4.3鼓励政策

3.5小结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学术成果

致谢

展开▼

摘要

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是中国大陆第一个由农民集资修建的遗址博物馆,是农民作为社会力量介入到文化遗产事业进行管理和经营的一次有开创性意义的尝试。博物馆从建馆到收归国有的7年间,农民作为社会力量在管理和经营这座有着极高历史、文化价值的文化遗产资源时,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首先是因为我国的文化遗产资源属国有性质,实行的是公有制管理,对社会力量参与方面的规定有所欠缺;其次是国家尚未出台关于社会力量介入文化遗产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也未形成与文化遗产直接相关的社会化、公众化的公共决策制度和基金制度;此外还有许多的因素制约了其发展。 虽然秦公一号大墓博物馆因经营不善在2007年被收归国有,但其建立已经说明社会力量应该进入到中国的文化遗产管理和经营当中,因其介入可以为国家和政府减轻许多资金负担,弥补文化遗产保护方面的某些不足,也可为传播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做出贡献。据此我国政府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完善相关的政策制度和程序、建立并完善社会文化基金项目,同时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和决策机制,通过各种方式积极促进社会力量介入到文化遗产的管理和经营中来。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