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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理实体的精神哲学形态——基于黑格尔道德哲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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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绪论

一、研究背景

1、伦理实体形成的理论背景

2、伦理实体研究的时代背景

二、研究综述

1、黑格尔思想的研究概况

2、伦理实体的研究概况

三、精神哲学以及“形态”的意义

四、研究框架与可能的创新

第一章 “伦理实体”的概念辩证

第一节 “伦理实体”

1、“伦理”

2、“实体”

3、“伦理实体”

第二节“精神”

1、中国哲学中的“精神”

2、黑格尔哲学中的“精神”

3、“精神”的辩证运动

第二章 伦理实体的直接形态——家庭

第一节 家庭的精神哲学本性

1、家庭作为直接的或自然的伦理实体

2、家庭的精神辩证环节

3、家庭的内在否定性

第二节 伦理世界的两大规律

1、两大规律的内涵

2、两种规律之间的辩证发展与相互过渡

3、两大规律殊异的东西方文化样态

第三节 伦理世界向法权状态的过渡

1、伦理行为

2、个体的悲怆情愫

3、法权状态

第三章 伦理实体的异化形态——市民社会

第一节 市民社会的精神哲学本性

1、市民社会作为异化的伦理实体

2、市民社会的精神辩证环节

3、市民社会的内在否定性

第二节 市民社会的历史形态

1、古典市民社会

2、近代时期的市民社会

3、现代市民社会

第三节 市民社会向国家过渡的必然性

1、市民社会中的“伪善”

2、市民社会中的道德悖论

3、“市民”还是“公民”

第四章 伦理实体的复归形态——国家

第一节 国家的精神哲学本性

1、国家作为伦理实体的复归形态

2、“实体即主体”

3、国家的内在否定性

第二节 国家与宗教关系的精神哲学辩证

1、宗教的精神哲学本性

2、国家和宗教关系的历史轨迹

3、宗教和国家关系的现状

第三节 天下观念对国家形态的超越

1、“天”作为中国伦理的形上基础

2、“天下”的伦理内涵

3、天下观念的现代回响

结语 “道德异乡人”的“归乡”之路

“上帝死了”—“伦理还在”

“道德异乡人”的第二精神家园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学术成果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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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基于黑格尔的道德哲学主要是《法哲学原理》和《精神现象学》理论,对伦理实体的诸形态及其所形成的精神哲学体系进行研究。
  在黑格尔哲学中,伦理不仅是一种本性上普遍的东西,同时又是一种实体性的现实,而伦理的实体性必须通过单一物与普遍物统一的精神才能达到。伦理获得自身实体性所经历的精神辩证发展过程,构成了伦理实体的精神哲学形态。由此,伦理实体一方面是在精神中存在的伦理实体化的诸环节,另一方面它本身又是伦理的客观性现实,呈现为家庭、市民社会和国家的现实形态。
  家庭作为伦理实体的直接形态,其直接性就在于家庭中的关系不是个别成员之间的现实关系,而是个体与家庭实体之间的伦理关系。家庭在爱的情感关联中达到了个体与实体的精神性统一,并伴随着婚姻、家庭财产环节,在子女的成长和教育中走向解体。家庭的解体一方面扩大分化为更多的家庭,另一方面使个体走向了社会。个体在家庭中遵循神的规律,在社会中遵循人的规律,二者构成了伦理世界中的两大规律。由于两大规律之间的辩证发展与相互过渡的不同倾向,造成人的规律和神的规律地位的殊异,正是这种殊异造就了东西方文化样态的差别。由于家庭的解体,个体从家庭实体中走出,伦理世界中两大规律之间预定的平衡被个体的伦理行为打破,个体行为不再以家庭为内容,而是带着一种悲怆情愫进入了以个人为主宰的法权状态。于是,伦理实体便开始由直接形态的家庭向异化形态的市民社会过渡。
  市民社会作为伦理实体的异化形态,异化的真义就在于市民社会中伦理的普遍性本质是假象地映现出来的。在法权状态下,个体沦为原子式的个人,伦理分裂为个体之间无精神、无共体的统一。个人为了自身的福利和利益的实现,通过相互关联组成的形式统一体被称为市民社会。因此,市民社会的精神实质是以特殊性个体为内容的形式普遍性,这一普遍性形成了以他人为中介的需要的体系。在市民社会内部,个体一方面以自身需要的满足为目的,另一方面又希求伦理的普遍性,而教育造就了个体的教养使他们具有提升为普遍性的内在可能,警察和同业公会则为伦理普遍性的实现提供了外部保障。然而,无论是从精神发展的逻辑来看,还是具体历史形态的考察,市民社会都是作为一种具有内在否定性和现实局限性而存在的阶段。特殊的个体与形式普遍性之间的矛盾作为市民社会的内在否定性,它与市民社会现实中存在的“伪善”问题、伦理道德悖论问题共同推动了市民社会向伦理实体的更高形态——国家过渡。
  国家作为伦理理念的现实,它既摒弃了市民社会的形式普遍性,又保留了家庭的实体性精神,个体在国家中不仅获得了实体性规定,也获得了伦理的普遍性内容。因此,国家构成了伦理实体的复归形态。国家的精神本质是个体在其中意识到自己与实体的统一,并通过行动自觉地维护这种实体性。个体在国家中获得了自在自为的自由,而个体在对上帝的信仰中获得的自由与满足具有更高的普遍性,于是,在西方文化中宗教在抽象方面构成了国家的精神基础。而在历史和现实中,宗教与国家的关系也经历了由相互对立到良性互动的辩证发展过程;并且随着宗教在现代社会走向式微,西方国家理论自身发展的局限也逐渐显现出来。理念上完满的国家,在现实中远没有达到合理性的地步,依旧面临着各种局限性与内在矛盾。国家作为一个历史阶段的产物,意味着它必然会随着历史的发展走向终结。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身—家—国—天下文化模式为伦理实体形态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可能。国家之上的天下观念作为比国家具有更大伦理普遍性的理念,为现代伦理实体建构提供了直接的文化资源。
  现代社会信息技术的发展,使人类文化的互通和交流超越国界。信息技术的冲击,伦理实体的祛魅、解构和颠覆使现代文明遭遇“道德的异乡人”的难题。伦理实体的诸形态及其所形成的精神哲学体系,将人类共同体理解为一种伦理实体形态,可以为人提供安身立命的基地和精神家园,为“道德异乡人”指引一条伦理的“归乡”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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