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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高等教育合作组织在华活动研究——从中国共和大学中心办公室到中国基督教大学联合董事会(1922~19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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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基督教高等教育合作组织(下文简称“合作组织”)是20世纪20年代初由西方基督教会、中国基督教大学西方托事部在北美联合发起的一个具有基督教性质的高等教育服务管理机构,主要满足基督教在中国发展高等教育的共同需要以及在北美提供联合支持和指导的需要,最终达到“中国基督教化”目的。该组织及其对华服务活动属于基督教在华传教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基督教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也留下不少高等教育管理经验与教训。本文以历史文献方法为主-辅以比较研究法、计量分析法,立足于“合作组织”的原始档案,全面系统考察了该组织的成立背景、历史变迁、职能与结构演变、服务活动及主要社会关系,并尽量给予客观评价。希望借助这项研究,丰富深化人们对中国基督教高等教育和西方教会的认识,为当今的高等教育管理改革提供一定的借鉴和启示。 本文首先分析了“合作组织”成立的背景、经过及历史变迁,揭示了它成立的动因、目的和机构性质。该组织的起源可以追溯到19世纪的北美基督教传教运动,当时很多新教传教士响应“中华归主”的号召来到中国,热心从事基督教大学的创建工作。由于行动匆忙,缺乏组织协调性,又没有整体计划,基督教高等院校常常出现资源供给不足和激烈竞争;中国本土高等院校的迅速崛起和社会条件的变化向基督教高等院校提出严峻挑战、施加巨大压力。内忧外患迫使西方教会及其基督教大学走上合作办学之路。“合作组织”就是它们合作的产物,反过来又推进中国基督教高等教育合作运动走向全面深入,在这一互动过程中,它的工作职能、组织结构、服务方式、社会关系均出现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唯有基督教性质和宗教目的始终未动摇。 合作与支持这两个相关问题贯穿“合作组织”对华服务30年的历程,合作与支持这两大类行动始终以“强化基督教大学的宗教性质和传教功能”为宗旨。“合作组织”谋求合作,促进基督教高等教育发展的同时,其职能、结构和运作方式适应合作运动的需要而演变:中国共和大学中心办公室仅是大学的北美共同办事处,主要根据成员大学托事部的指示和委托联合处理它们在北美的部分行政事务,通过合作方式促使基督教大学更效率化、更基督化。合作的确缓解了大学之间的竞争、减少了工作上的重复。尽管中心办公室的服务范围非常有限,但它展示的合作优势诱导西方教会、基督教大学及其托事部继续探索更有效的合作方式。经过近1O年的讨论酝酿,中国基督教大学校董联合会终于成型,代替了中国基督教大学委员会,吸收了中心办公室。中国基督教大学校董联合会由不同托事部组成的顾问性质的松散联合体,按照各大学托事部的授权契约,统一负责13所大学的绝大部分北美行政管理,在北美为中国基督教大学联合募集办学经费,制定高等教育整体发展规划与政策,其目标就是联合北美的所有支持力量,服务于中国的基督教事业。广泛合作行动降低了办学成本、提高了教育效率,扩大了学校规模,增强了办学实力。基督教高等教育界一边享受更多的合作实惠,一边寻求更彻底的合作途径,中国基督教大学联合董事会应运而生。它是一个单独的法人团体,有权作出某些独立行动,能更经济更有效地处理有关事务,为所有参与合作的大学服务,确保西方教会在大学的宗教利益最大化。支持基督教大学的发展是“合作组织”的中心工作,也是本文考察的重点。为实现大学创办者的宗教理想,它开展了大量的对华服务活动,归纳起来有四大类即行政管理、募集资金、制定发展规划和对大学宗教工作的系列援助。这些管理服务活动虽然各有侧重,形式也不同,但几乎都蕴涵着强化大学基督教性质的动机:派遣的教职员必须是基督徒或具有明确的基督教目的;尽量争取基督教途径的资源、控制非基督教渠道的资金募集比例;“使大学更加基督化”一直被奉为教育政策与计划制定工作的。 “合作组织”作为西方教会在华高等教育代理机构,人事上和经济上依赖西方教会,行政上从属西方教会,在西方教会的政策框架下实施合作与支持行动,并受西方教会的监督和控制,对西方教会负责。在追求对华服务的最佳效果中,“合作组织”逐步适应了中国政府的政令要求,其合作与支持工作赢得中国政府越来越多的理解与认同,双方还合作开展了不少基督教高等教育项目。“合作组织”卓有成效的对华支持工作吸引了很多美国高等院校的参与,它们因此加强与中国基督教大学固有的交往关系,或建立新的合作搭档,或提供新的援助。中国高等教育委员会是基督教高等教育合作运动在中国取得的组织成果,最关注的就是基督教高等教育合作问题,一直协同“合作组织”推动中美两地的基督教高等教育合作运动,成为“合作组织”的最佳合作伙伴。 通过研究发现,虽然“合作组织”的服务宗旨始终不曾动摇,即它的所有合作与支持几乎均以“强化基督教大学的宗教性质”为轴心,一切对华服务都是为了让基督教大学更基督化,最终发展基督教福音事业。然而,因中国民族主义运动与民族解放战争的影响、国立大学的竞争和挑战、以及受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制约,基督教大学越来越中国化和世俗化,同时专业化水平也不断提高,其基督教性质不可遏制地淡化,导致日益胜出的基督教大学教育目的与“合作组织”一直神往的宗教目的相背离,最终“合作组织”的对华服务所产生的福音效果远不及它对高等教育本身的贡献大。基督教大学正因为“合作组织”的全面支持与合作行动,才在后30年里历经许多艰难挫折而全部幸存下来,对中国现代高等教育的发展产生了相当大的作用。另外,“合作组织”在加快中国高等教育现代化进程、提高中国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和推进中西文化交流方面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对中国基督教福音事业也发挥了有限的推动作用。 从对“合作组织”的历史回顾与考察,不难发现一个带有共性的社会现象,即一个国家的教育管理服务组织要对身处他国的教育机构发挥影响作用,必然要受他国社会条件的制约,合乎他国社会实践的需要,同时要遵循教育本身的发展规律。否则,什么目的都很难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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