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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 言
第1章 基本案情及争议焦点
1.1 基本案情
1.2 本案的争议焦点
1.2.1 本案的实质是保理业务还是应收账款质押
1.2.2 中行沧州分行是否怠于行使回收贷款的权利
1.2.3 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保证责任
第2章 保理业务概述
2.1 保理业务概念
2.2 我国对保理业务的基本分类
2.2.1 国际保理和国内保理
2.2.2 有追索权保理和无追索权保理
2.2.3 公开型保理和隐蔽性保理
2.2.4 单保理和双保理
2.3 保理业务受理的条件
2.3.1 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2.3.2 应收账款的完整性
2.3.3 应收账款未逾期
2.3.4 付款方的限制性
2.4 保理业务的起源
2.5 关于保理业务法律性质的不同学说
2.5.1 债权质押说
2.5.2 委托代理说
2.5.3 债权让与说
2.5.4 代位清偿说
第3章 对争议焦点的法律分析
3.1 关于本案法律性质的认定
3.1.1保理业务与应收账款质押的区别
3.1.2 对本案法律性质的分析
3.2 保理业务资金回收账户
3.2.1 回款账户的设立
3.2.2 回款账户的特点
3.2.3对银行方是否怠于行使权利的法律分析
3.3 保理业务中的最高额保证
3.3.1 最高额保证的概念及成立条件
3.3.2 最高额保证合同的决算期
3.3.3对保证人是否应当承担责任的法律分析
第4章 本案反映出保理业务现存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4.1 保理行业相关法律法规缺失
4.1.1缺少与保理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
4.1.2 保理业务中法律适用难度大
4.2 构建完善法律制度
4.2.1 制定适用于我国的保理业务法律规范
4.2.2 完善纠纷解决机制
4.3 银行缺乏保理规范,导致保理流程紊乱
4.4 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控制操作制度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