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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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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绪论

1.1 研究背景

1.2 研究意义

1.3 国内外研究现状

1.4 研究内容与方法

1.5 研究创新点

第2章 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相关概念及理论

2.1 信息资源协同配置相关理论

2.2 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内涵

2.3 本章小结

第3章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建设和配置现状及存在问题分析

3.1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的信息化背景分析

3.2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建设现状分析

3.3 分散式配置的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配置存在问题分析

3.4 本章小结

第4章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体系框架分析

4.1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配置总体框架

4.2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主体分析

4.3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机制要素分析

4.4 本章小结

第5章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方式及其实现机制

5.1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的多元主体协同配置方式

5.2 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实现机制

5.3 本章小结

第6章 高碑店新发地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的案例分析

6.1 高碑店新发地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机制分析

6.2 高碑店新发地基于企业主导的配置方式存在的问题

6.3 高碑店新发地农产品信息资源配置方式的完善建议

6.4 本章小结

第7章 结论与展望

7.1 结论

7.2 进一步研究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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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京津冀三地在农产品生产、消费和流程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的差异,对农产品相关的信息需求呈现多样性的同时,也存在很大程度的不平衡性,这些差异导致有关农产品的信息服务和信息资源建设存在一定的无序性和分散性。因此京津冀三地在农产品信息资源提供、资源建设和信息服务优化等方面需要协同配置,以保证提供服务的协同配置主体间协调互动,使农产品信息资源建设能够在保障京津冀农产品市场供给和强化流通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
  本文在分析京津冀三地信息资源建设现状基础上,梳理出影响其建设和配置的主要要素为信息资源的提供和配置主体以及影响着服务主体和需求主体之间关系的配置机制,在此基础上应用协同理论和信息资源配置理论,形成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框架体系。重点分析:(1)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配置主体,包括政府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信息服务中介和企业以及各配置主体主导的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的方式。其中,政府主导的协同配置方式为“政府+多元网站”、“政府+企业”的方式;企业为主导的协同配置方式有“农产品龙头企业+农户”、“农产品种植基地+社区+农产品的三方质量认证”等方式;科研机构则是“面向企业、政府委托的科研机构主导配置方式”以及“面向公益建设的科技机构主导方式”等。(2)为保障配置主体活动的有序进行,需要配置机制进行约束和激励,由驱动力、运行机制和反馈机制相互作用形成一个完整的运行体系。其中京津冀农产品信息资源协同配置的驱动力来自配置自身发展需求为驱动力和外部环境刺激的驱动力;运行机制主要由共享机制、组织协调机制和利益协调机制共同作用;反馈机制主要是来自主体配置和配置效益主动反馈和对农产品市场通过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分析的被动反馈。最后以高碑店新发地的农产品交易平台为例进行分析,探索该平台的配置方式及实现机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解决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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