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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写书信保护机制研究——以杨季康诉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一案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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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一、案情简介

二、本案争议焦点

三、手写书信的著作权分析

(一)手写书信是否构成作品?

(二)手写书信构成哪一类作品?

四、手写书信的著作权与物权的相互关系

(一)手写书信作者与收信人在作品发表层面上的权利冲突

1.手写书信所有权对发表权实现的阻碍

2.手写书信发表权对所有权行使的限制

3.手写书信作者及收信人过世后发表权行使的复杂性

(二)手写书信作者与收信人在转让、收益层面上的权利冲突

五、手写书信作者的隐私权保护与合理使用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手写书信的已发表状态视为作者放弃隐私权保护

(二)未发表手写书信的作者隐私权保护与合理使用

六、结语

(一)建立手写书信追续权制度

(二)规范手写书信拍卖制度

参考文献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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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随着国内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人们在精神享受方面的需求也呈现出日渐走高的趋势,名人信札、书帖收藏热便是其中增长迅猛的一个板块。这一类物件的走俏,一方面源自于作者本身所具有的名人效应,另一方面也因为它们大多兼具思想性、文学性、艺术性,具有独特的审美价值。但由于我国目前针对手写书信是否构成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构成哪一类作品以及统一于手写书信上的著作权、隐私权、物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如何等问题在认识上不尽一致,因而在司法实践中对部分手写书信侵权案件的判定存在一定的争议。本文选取最高人民法院2013年十大知识产权案件之一的“杨季康诉中贸圣佳国际拍卖有限公司、李国强侵害著作权及隐私权”这一极具代表性的案件作为研究对象,主要研究手写书信在著作权法意义上的类别归属、手写书信上的三权(即著作权、隐私权、物权)关系以及如何建立完善的保护机制。
  本文共分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案情简介。第二部分主要概括归纳出本案中手写书信是否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如何认定手写书信著作权与物权行使过程中产生的冲突以及如何理解手写书信上著作权与隐私权的相互关系这三大争议焦点。第三部分是对手写书信的著作权分析。此部分通过对手写书信独创性与可复制性进行分析,并将其与法定的作品分类相互比对,总结得出手写书信属于著作权意义上的作品,并且归类为文字作品更为合理的结论。第四部分是对手写书信上著作权与物权相互关系的分析。此部分以手写书信投寄行为所导致的著作权、物权相互分离的事实状态为基点,分析由此所引发的收信人与作者在手写书信发表、转让、收益层面上的权利冲突。第五部分是对手写书信作者隐私权保护与合理使用之间的相互关系进行分析。此部分主要从已发表手写书信和未发表手写书信两种类别出发,探究手写书信作者隐私权保护与合理使用之间的平衡机制。第六部分是结语。此部分是对文章核心观点的归纳总结,并从建立追续权制度和规范手写书信拍卖制度两个角度提出建议,进而指出对统一于手写书信上的著作权、隐私权、物权三者关系进行深入分析的根本目的,是希望能从立法架构和司法实践上建立起对手写书信更加完善的保护机制,让企图侵权者无漏洞可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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