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言
一、“德法并举”是科学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
(一)科学的治国方略的哲学阐释
1、科学的人性观的必然
2、矛盾规律的客观体现
(二)科学的治国方略的法理阐释
1、法律与道德价值上的统一性
2、法律与道德规范上的互补性
(三)科学的治国方略的政治学阐释
1、制度控制的合理性
2、社会秩序维护的科学性
二、“德法并举”是中外治国方略的经验借鉴
(一)古代治国方略的深刻总结
1、古代中国治国方略的吸收
2、古代外国治国方略的扬弃
(二)资本主义国家治国方略的借鉴创新
1、西方国家治国方略的超越
2、儒文化为底蕴的新加坡等治国方略的拓展
(三)社会主义治国方略的精辟概括
1、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治国方略论
2、新中国治国方略的实践探索
三、“德法并举”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需求
(一)建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强烈呼唤
1、民主政治制度的运转
2、稳定的政治环境保持
3、市民社会力量的显现
(二)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必然选择
1、市场经济的规范
2、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科技的现代化
(三)完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在要求
1、思想道德建设的加强
2、法治文化的型塑
3、人的全面发展的呼唤
结语
参考书目
首都师范大学;